标准厂房按揭贷
标准厂房按揭贷款是工商银行为满足客户向第三方购买标准厂房而产生的融资需求,以客户未来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并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融资业务。
适用对象:标准厂房是指开发(工业园)区内,开发商按统一规划、由开发商集中建造的生产经营场所,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能够满足入园中小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需要,不包括客户自行建设的自用厂房。标准厂房按揭贷款用于满足有购买上述标准厂房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客户。
特色优势:
1、充足的贷款额度。依据客户所购厂房总价款及贷款期内还款资金来源等因素确定,小企业客户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
2、合理的贷款期限。依据贷款期内客户还款资金来源,合理设定分期还款金额,并可给予半年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可只付息、不还本),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申请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人民银行不要求的除外),并办理年检手续;
2、在工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并满足国家环保标准;
4、经营年限须在3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均保持盈利;对于因产业转移、变更注册登记地等原因新成立的企业,计算经营年限时可包括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有企业经营年限,且原有企业近两年保持盈利;
5、已与标准厂房项目开发企业签订《厂房认购合同》,约定单价、面积、总价和交付时间等核心要素;
6、已向标准厂房项目开发企业支付不低于厂房总价款三成的首付款;
7、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