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立项贷
一、科技立项贷定义
广州市科技计划立项贷(以下简称立项贷)是指企业在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补贴资金到位前,由试点银行向企业发放不超过补贴资金额度的贷款。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科技立项企业纳入广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企业库,立项贷纳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试点银行发放的立项贷,其贷款本金损失由试点银行和资金池各承担50%。
二、立项贷贷款条件
1.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有广州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3.企业在贷款银行开立科技计划立项补贴资金专用账户;
4.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含中型)及以下标准;
5.企业及其股东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中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贷款。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金融平台(www.kjjr360.com)申请立项贷,并向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金融中心)递交贷款资料;
2.推荐企业。科技金融中心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查,向银行出具推荐函。
3.审批贷款。试点银行批量受理业务,审批贷款。
4.出具确认书。市科创委、科技金融中心对试点银行贷款审批方案审核后,向试点银行出具确认书。
5.变更账户。若企业未在试点银行开立科技计划立项补贴资金专用账户,则由企业向市科创委申请变更账户。申请资料递交科技金融中心,由科技金融中心统一协助企业变更账户。
6.签约放款。试点银行、科技金融中心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后,试点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试点银行和科技金融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8.风险处置、补偿与核销。试点银行和科技金融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
(二)申请材料(书面)编制要求
1.申请书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递交到科技金融中心;
2.纸质申报材料须按规定顺序装订(胶装),编排申报材料的总目录和逐页编制页码;
3.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网络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书面材料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越秀区太和岗路广州创业大街2号楼科创咖啡2楼;
联系方式:020-37639437;020-37639431;020-32037692
凌诗婷,13414115834;阮华,13662384102;苏家豪,15013187400;吴嘉辉,18022233348;
谢俊锋,13826143008。
(四)试点银行
试点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运国,39026121,18988996818;林志雄,39026708,13826120626;廖绪锴,39026122,18988803778。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入企业库将作撤销入库处理并通报。
2.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其它未尽事项,请参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创〔2015〕11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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