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小企业法人贷款系列产品(之五)
★产品名称:转期贷
★产品定义:向小企业法人客户发放的,以户名为借款人或第三方(含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的未到期的单位或个人定期存单质押为担保方式的短期人民币低风险贷款业务。
★目标客户:全部小微法人客户
★产品主要要素:
(1)最高授信金额:2000万元。
(2)最长授信期限:1年。
(3)担保方式:限于不动产抵押和低风险担保方式。
★产品名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
★产品定义:向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获得财政贴息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目标客户:符合当地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要求的客户。
★产品主要要素:
(1)贷款金额:单户不得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
(3)担保方式:包括“担保基金担保”、“担保基金担保”+“房地产抵押担保”、“担保基金担保+保证人担保”以及“房地产抵押担保”等多种模式。
★产品名称:单位定期存单质押小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向小企业法人客户发放的,以户名为借款人或第三方(含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的未到期的单位或个人定期存单质押为担保方式的短期人民币低风险贷款业务。
★目标客户:全部小微法人客户
★产品主要要素:
(1)授信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不得超过质押单位定期存单面额的95%,且存单面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2)贷款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12个月。对于借款人提供多张单位定期存单做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最晚到期单位定期存单的到期日。
(3)担保方式:小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采用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方式。贷款行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追加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企业最大股东及其配偶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产品名称:保证保险小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小企业向我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前提下,按照我行有关规定向小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商品生产及流通性或其它服务性经营所需周转、临时性或季节性资金需求的贷款
★目标客户:全部小微客户
★产品主要要素:
(1)贷款金额:3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保险期限。
(3)担保方式:保险+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