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融信达"
融信达是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研发的“达”系列贸易融资特色产品之一。是对卖方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经中行认可的其它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业务,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卖方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
产品分类:
根据中信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分:短期“融信达”和中长期“融信达”
按是否保留追索权分:有追索权“融信达”和无追索权“融信达”(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产品功能:用于满足卖方在已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或国内贸易项下的融资需求。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规避各类风险;
2.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对于出口“融信达”业务,如无追索权,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利率:融资利率按照中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费率按价格服务表执行。
适用客户:
1.企业希望规避买方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并已投保信用保险。
2.企业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帐款周转速度。
3.企业授信额度不足,希望扩大融资规模。
申请条件:
一、办理有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中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业务持续经营时间超过2年;
2.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历史履约记录良好,在中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授信记录,在外汇管理局、海关、税务等其他机关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二、办理无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中行重点支持的国际结算客户或积极争取的优质客户;
2.在中行信用评级在BBB级(含)以上;
3.企业业务规模在当地排名靠前。
办理流程:
1.卖方就拟申请融资的结算业务向中信保公司或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中信保公司或其他信用保险机构向卖方出具保险单;
2.卖方按照保单条款或与中信保公司或其他信用保险机构双方缴纳保费协议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并缴纳保费;
3.卖方向中行提交融资申请书、结算业务相关单据及构成完整信用保险单的相关单据;
4.在出口“融信达”项下,卖方叙做短期融信达业务,与中行和中信保公司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卖方叙做中长期融信达业务,与中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同时向中信保公司出具《赔款转让授权书》,中信保公司就赔款转让事宜向卖方及我行进行书面确认。在国内“融信达”项下,卖方需与中行和中信保公司或其他信用保险机构签订《赔款转让协议》;
5.中行经审核同意办理后,确定融资比例后将融资款项划入卖方账户,并将有关单据寄往国外银行或付款人进行索汇;
6.国外银行或付款人到期向中行付款,中行将收汇款首先偿还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余款(如有)支付给卖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