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讯:国务院于2023年7月9日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系2017年8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延续,于2023年9月1日生效。为帮助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时了解《条例》出台对私募行业及管理人所带来的影响,进一步理解《条例》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衔接等问题,我会私募基金专委会作为协办单位之一,联合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瀚团队于7月10日下午举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线上培训,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并进行交流答疑,共1400多人线上参训。
本次培训由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我会私募基金专委会委员许瀚律师主讲。本次培训着重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细则进行详细分析,并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作对比,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创投基金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对比,重点突出《条例》与其他法规上的不同点和变化点,提示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做好《条例》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衔接,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减少《条例》出台带来的影响。在最后的交流答疑中,参会人员纷纷向许律师提出有关《条例》细则的问题,得到许律师的一一解答。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对刚发布的《条例》的解读非常及时,非常接地气,对加深理解《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提供了莫大的帮助,为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合规运营指明了方向。
我会私募基金专委会与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多次举办线上培训活动,得到各私募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和高度认可。我会未来还将继续举办一系列合规培训活动,全力推进万博创投集聚区高质量稳健发展。(图、文:张哲) |